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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公示】磊菱半导体设备(江苏)有限公司年产半导体设备部件500台(套)技改项目


来源 : 启东市数据局 发布时间 : 2025-07-04 访问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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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年产半导体设备部件500台(套)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启东经济开发区凯旋路南侧、志圩路东侧

建设单位:磊菱半导体设备(江苏)有限公司

编制机构:苏州淀杉湖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人员:张大庆(2014035310352013310101000176)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拟建于启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凯旋路399号现有生产车间内,公司现有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申领(证书编号:91320681MA253DHW7X001V)及环保竣工验收。本次技改拟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人民币30 万元),依托现有2#车间,新增喷砂机、喷塑房、蒸汽发生器等设施设备台24(套),淘汰手动喷漆枪设备3台,公辅工程、储运工程利用现有,环保工程同步配套新建。项目竣工后,公司年产半导体设备部件500台(套)产能不变,启东数据局已立项登记备案(代码:2311-320681-89-02-976095)。

二、项目的设计、建设及生产运营管理须认真落实《报告表》结论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实施清洁生产。优先采用自动化生产工艺和定量化控制技术,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及清洁生产水平等指标须达到国内同类行业先进水平,并符合南通及启东市重点行业绿色发展指标要求。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完善废水分类收集及其处理系统,确保废水预处理及综合处理能力满足本次技改废水源强。

3.严格控制各类生产性无组织工艺废气的产生与排放,优化工艺废气治理方案,确保废气污染物治理设施的处理能力与项目产污状况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

4.合理总平布局及车间布局,高噪声源须远离厂界或居民点,同时采取有效的隔音、吸声、减震等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三、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或行业技术规范核定排放总量要求,项目投产前、排污许可证申领期间应完成排污总量指标核准或交易平衡。

四、严格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并对《报告表》内容和结论负责。企业须强化废水和废气治理设施、固(危)废贮存与处置等环节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常态化稳定运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运维(包括委托第三方运维)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运行安全、稳定、有效。

五、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生产工艺等如发生重大改变,环评文件须重新报批。项目主体工程投入调试生产前应在国家环保自主竣工验收网站公开相关信息,生产调试期间须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并依法办理调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逾期未验收或无证排污,将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联系地址:启东市数据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833449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